晚上約了朋友飯聚,他們一家跟我們背景差不多,媽媽都是來自香港,爸爸是地道三藩市土著,大家各有兩個孩子,不過他們的是一對跟兒子同年的孖女,我們是哥哥和妹妹。約在Clement街上的飯店,以前常常去吃,自從發現了Geary街上另一家,這家去少了,主要是菜的價格較高,今次點的都是六菜一湯一甜品,已經吃得有剩,結賬時侍應說已加了小費,當家四個大人都覺得奇怪,唐人餐廳很少會有規定小費的,西人餐廳有些四個或以上會加15%甚至18%或20%的所謂服務小費,這家在Clement街上的明顯是小本經營的小菜館,一向都沒這規定,細查也找不著在那裡有標明,但侍應說了就是,當下看了賬單,果然是已加了15%的小費,那即是不必再多付了。因為我生日時去了這家餐館吃,當時叫了八九個菜,結賬時八十多塊,最後我們付了整整一百塊,肥四想著那次我會是付了雙重小費,但當時侍應沒事前張聲,我弟付錢時也沒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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