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8, 2015

感恩365之第311天 (2015年7月18日)保護孩子責無旁貸

原本要補寫的還有一個月的份,但這幾天傳媒和網絡上的風風雨雨看得人咬牙切齒,也適逢今天小女有舞蹈表演,因為場地簡陋,兩三班女孩子在戶外更換表演服裝,孩子年齡由6歲至17歲都有,作為老師作為家長的我們應該如何解決問題?當中有些家長的看法也很值得細意檢討一下。

先就這幾天鬧得滿城風雨的兒童相集發表一下個人意見,不去評論主角是真萌還是假萌,以兒童作為攝影題材出影集,作為家長不能掉以輕心,原意真的是分享孩子的童真?那出來的所謂童真很令人心寒了,就算相片中的表情動作真是日常生活的片段,是否適合公諸同好?當有人可以用118塊去永遠擁有你孩子的相片,那揀選分享相片的重要性就不容忽視。


這本相集未出已有爭議,當時宣傳發的兩帖照片我看了覺得有點問題,一張是孩子剛睡醒頭髮亂了的樣子,身上所穿的是內衣褲,另一張則是孩子穿著內衣短褲睡著的照片,採用的照相角度可以引發多元化的解說,當時網上討論區有很多人說出感覺不對勁,而我那時也覺得這種相片表現手法和取景角度不適合用來拍攝小朋友,還記得以前上攝影堂時,老師說了不少拍攝動物和小孩子的心得,要表現的是動物和孩子的可愛純真,所以作為攝影者場景的一絲不苟,巨細無遺反而不算最重要,而是應該以孩子的視點角度去拍攝,由上而下拍和由低向高抄都未必妥當,當時老師千叮萬囑是要大人蹲下甚至伏在地上去捕捉孩子的視角,所以當我看到這本所謂表現童真的相集不禁失笑,這些相片如果套在周秀娜身上,所表現的就是性幻想性誘惑,怎麼用在拍孩子身上就可以變成表現童真?

及至書展開幕,有人買下相集再把其中幾張上載到網絡的各大討論區和社交網站,很多人就紛紛由最初的支持變成對這本相集口誅筆筏,因為那幾張照片實在太過份,蒙頭穿內衣張開兩腿、由後面拍孩子豎高的臀和腿、躺在地上穿著內衣腿豎起微張開,這幾張照片根本沒有拍到孩子的正面,前兩張更是完全見不到孩子的頭部,那表現的又是那一類的童真?這幾張我完全覺得是不折不扣性暗示的表現手法,只要去看一看這個攝影師的面書專頁,他一直都在拍嫩模性感照,小朋友相片中的動作跟這批性感模特的姿勢不謀而合,或許是某人的風格,他就只會這樣拍,那當初父母收到攝影師邀請時,有沒有好好考慮和考究這一個工作計劃是否適合自己年幼的女兒?

女孩的母親最初還辯說相片健康,自己女兒在家睡覺時也是只穿內衣褲,隨後攝影師受訪都一口咬定相片沒問題,所有相片中的孩子都有穿衣服,沒有任何裸露或器官暴露。可是事情發展迅速,有網上媒體、作者、網民等發起聯署投訴兒童色情刊物,有人報警,最後警方受理,出動CID去請攝影師協助調查,不到一天,攝影師出導道歉聲明,又一天,女童父母以監護人名義也出了聲明,可是兩邊似乎都互相推卸責任。

其實,攝影師和出版社固然不是好人,意念是誰定的就是那人/那撮人有問題,為甚麼要用拍性感艷照的手法去拍一個年幼小女童?意圖何在?我第一個反應就是問買的會是甚麼人?作為父母我不會買人家孩子的相集,要留念就為自己孩子做一本好了,反正個個父母都覺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可愛的。但作為家長也不能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稚子無辜,父母一念之差,孩子以後如何面對?旁人如何錯,父母是把關人,沒有父母同意,沒有人可以開宗明義拍你孩子的照片再結集成書,居然說沒有跟進揀選照片,但之前又說了另一個版本,為求脫罪一個謊言蓋一個謊言,以至前言不對後語,左右矛盾,或許又沒有跟攝影師達成協議,最新發展是變成父母一個版本,攝影師另一個版本,現在這劇已變成一套鬧劇,兩邊抓破面互相指責,沒完沒了。。。

說回今天的表演,因為場地簡陋,幾十個女孩子沒有地方可以換衣服,場地也沒有足夠地方可以搭建更衣帳篷,最後老師的做法是帶了很多床單被單,家長在現場把幾張床單以手拿著圍成一個帳幕,孩子就走進去臨時帳蓬中換衣服。其實這意念在實施之時都有很多學問,要圍在那一個位置?孩子的衣服如何放?放那兒方便?這一切最後都迎刃而解,幾個媽媽七嘴八舌的加七手八腳的找到最有用的方法。其實有些家長是祖母,有些的孩子也升大學了,大家年紀不少,在烈日下站個多兩小時,用雙手撐起幾張被單,跌打的都會累。更重要的是那是公眾場所,相機攝錄機很多,還加上手機,我們不能辨別出是家長或親戚或朋友在拍孩子,還是有人意圖不軌,吸收了以往的經驗,這種場面一大班女孩子很易成為目標,作為家長,我們的考慮和擔心很多,說說幾個課題讓大家研究。

有家長因為怕辛苦不想幫忙當義工,於是放下孩子在集合的地方就走,有家長拜託我帶她的孩子,我不會拒絕,只叫家長跟孩子說明要聽我話,我也說明沒有家人來接回,我不會讓孩子自己走,因為女兒那一班都是不到10歲的女生,她們不能沒有大人陪同在街上自己走動的。有一個女生的媽媽一直在看表演,但當她女兒表演完後,她沒有立刻來接,雖然那個媽媽沒有拜託我看管女孩,我也不讓女孩自行離開,後來我在忙著收拾表演用的衣物,一時失去了女孩的踪影,到媽媽來找時,我四目掃視了現場兩遍都不見女孩,心中不免嚇死了,幸好女孩只是去之前媽媽站的那一邊去找她,找不到就回來我們集合的地方。

也有家長沒有意識孩子是女生,不應該當眾換衣服,我們明明已搭起臨時帳篷,我也已盡量把女孩子叫到臨時帳篷去更衣,但幾個較年長的祖母級和年青的媽媽都貪圖方便,就地露天為小女生更衣,雖然孩子都未發育,但一個六七歲的女孩子都應該要習慣保護自己,知道不能在公眾地方裸露身體,孩子穿的是襪褲、連身衣和褲子,要脫下連身衣才能換上自己的衣物,所以很難不讓外人看到孩子的身體,我們要搭起臨時帳篷的目的就是要保護女生,家長的保護意識低那能教導孩子提高警覺?

豬扒妹在她那一班上算是很懂事的,她會幫忙派發衣飾、收拾道具,今天還幫忙搬較輕巧的衣箱,只是我卻要時刻一眼關七,如果一秒看不見她或不知道她在那裡的話,我就本能的緊張起來,要找到她才定下心來,還幸是她也知道不能自己一個走開,只是有時跟朋友玩得興起就忘了先告訴我她要去那兒。無數次睡夢中夢見我的兩個孩子不見了,即時心跳加速起來,好幾次最後都是驚醒的,知道那只是作夢,不過我也有時真的會起來確認孩子好端端的睡在床上才放心回房再睡。

這幾天一直留意香港兒童寫真一事,也乘機給女兒上課,告訴她不能讓人家隨便拍照片,裸露身體的、嚴重私隱的都要說NO,肥四之前跟兩個孩子討論過相關問題,所以當我作勢扮拿起相機拍女兒在浴室洗澡和如廁的照片,女兒即時用手遮鏡頭說那是犯法的,的而且確在美國即使是父母都不能拍帶有淫褻成份的照片,裸露身體及拍下性器官的更是大罪來的,這些道理從小就要教,不竟現在變態的人太多,小男生小女生都要懂得保護自己,也同時要理解尊重別人的重要。

作為母親,保護自己小孩不被傷害不能掉以輕心,孩子的價值觀從小培養,如果觀念不當的話,長大後或會變成一個觀念太開放不知自愛的人。

2 comments:

  1. 就算是小孩,在家也不應只著內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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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也真有這樣的家庭,不過我還是覺得從小要教導孩子得體的衣著和行為守則,不然他們根本不明白社會上的規矩,到後來吃虧的一定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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