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7, 2015

感恩365之第229天 (2015年4月27日)

今天另一組的經理找我幫忙,因為她的助理L由傷要休息,事緣L正在修讀MBA課程,有天晚上上完堂在路上給一輛私家車撞倒跌在地上,那輛車不顧而去,就是常說的hit and run,她幸運地在跌在地上的時間還能反應過來,用手上手提電話的相機功能拍下了車子車牌的相片。車子絕塵而去後,L打了911報警,警察到了現場,問她要不要去醫院,她當時覺得沒大礙就說不去了。

過了兩個星期後,L發覺背部劇痛,看了醫生証明是撞車做成傷害,於是她就四出查問追究的問題,但同時她沒有去看自己的家庭醫生,直接去找物理治療師,於是問題來了。。。她沒有用一般正式的追討途徑和程序。。。


首先,被車子撞到要去醫院檢查是常識,L應該當場去醫院檢驗傷勢,如果沒事就好,有問題的話,有醫院報告好辦事。第二,她沒去醫院,之後應該經過家庭醫生轉介物理治療,跳過了這個程序的話,而且好些不一般的治療要由保險公司批核,看這種專家的費用不便宜,而且保險公司都有特定的治療師名單,如果自己選名單依外的治療師,或許有一定的費用要自己支付,現在保險公司可以有權不批准,那物理治療師的費用隨時要自己掏荷包。

據L的經理說,她可能還要再放多三星期至一個月才能回來工作,還有那一疊物理治療師賬單讓她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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